发布时间:2024-07-06 17:36:47| 来源:欧宝竞彩体育
进入冬季,这是一年当中污染最重的季节,同时马上要进入供暖季,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增加,气象条件变差,环境容量减少,重污染天气进入了多发期高发期。各地纷纷出台限产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详情如下:
14日,《淄博市2018—2019年工业公司秋冬季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钢铁、焦化、水泥等多个重点行业将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实施范围有钢铁、焦化、水泥、陶瓷耐火、砖瓦、氧化铝、炭素、铸造、医药农药、PVC手套、运输等行业。其中钢铁行业中有高炉炼铁工序的,限产50%。水泥行业中有熟料生产线的水泥企业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2018—2019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鲁水协字〔2018〕46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停产4个月。
秋冬季期间,凡是应当列入错峰生产行业的企业,但瞒报漏报的,一律立即实施停产,并连续停产120天。对于环保手续不全、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监测数据造假、涉嫌偷排偷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企业,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整治。
11月14日下午,郑州市攻坚办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新闻通气会,此次新闻通气会围绕错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近期大气污染方面违法案件、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保障措施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做发布。
通气会上,市工信委相关负责人发布,全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金属、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实施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
1.钢铁行业:实施限产50%以上(含轮产)。对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减少至20%。
对使用电炉、天然气炉,无组织排放实施一次收集处理的铸造企业,限产50%。
对达到超低排放改造,且达到生产、运输、储存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并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附属矿山达到绿色矿山要求的企业,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对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并完成SCR脱硝深度治理工程的,达到生产、运输、储存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并按规范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豁免其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2)以天然气、电为燃料的砖瓦窑、陶瓷、岩棉、玻璃棉、矿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限产30%(含轮产)。
对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电解铝企业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氧化铝企业限产比例减少至20%。
11月13日从邢台市环保局获悉,今冬明春采暖季,邢台市对1029家工业公司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邢台市环保局工程减排办主任董均锋介绍,该市按照民生优先、质量导向、区域差异化限产、差异化限产动态管理、错峰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在钢铁、焦化、建材、铸造、医(农)药、玻璃、电力、板材、橡塑、炭黑等13个重点行业,对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按照其工艺技术程度、运输结构是不是合理、产品质量及档次等绩效评价指标,“一厂一策”予以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根据各县(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现状及区域环境承载力,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按照相关企业绩效水平确定其限产比例。
经相关专家现场核定,邢台市今年纳入错峰生产的工业公司中,有103家A类企业、699家B类企业、183家C类企业和44家涉及民生及统筹考虑的平板玻璃企业,这一些企业将依照不同错峰生产比例执行停限产措施。
11月14日,唐山市举行2018年钢铁行业去产能集中行动,全市共封存3家企业的2座50吨转炉、1座75吨转炉,合计压减炼钢产能206.25万吨。至此,唐山市全年累计完成压减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98万吨,超出省达年度压减任务炼铁产能17万吨。
另,石家庄和邯郸出台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另,石家庄和邯郸出台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工作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力争下降5.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石家庄市环城生物化工厂等10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
2018年11月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场堆场管理全部达到河北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13/T2352-2016)区域标准存储要求,实现规范管理。
以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对涉及的钢铁、铸造、铁合金,铜、铝、铅、锌冶炼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8年11月底前建立详细管理清单。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实施精脱硫改造,煤气中硫化氢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
铸造行业烧结、高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钢铁行业相关国家和区域标准执行;对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对其他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有关标准要求的实施停产整治。
按照《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制定错峰生产方案,采暖期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碳素、有色、原料药(农药)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根据月度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调整错峰生产时间。
针对钢铁、建材、焦化、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2018年12月底前,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区内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颗粒物排放与管控情况。
◎强力优化产业布局,破解煤电围城、钢铁围城、重化围城难题,有效解决城市重点污染源问题。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严防封停设备死灰复燃。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列入去产能计划的产能整体退出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转炉等设备。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2018年,全市压减退出炼铁产能151万吨、炼钢产能30万吨、焦化产能180万吨、煤炭产能115万吨。到2020年,除特钢和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外,通过产能减量置换,淘汰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3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和4.3米以下炭化室焦炉;研究制定新能源电厂替代计划,单位供电煤耗降至305克以内。到2020年,全面完成省定钢铁、焦化、火电等去产能任务。
◎以钢铁、焦化、电力等行业为重点,加快绕城高速公路内760平方公里重点污染工业公司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其他不适宜在建成区发展的工业公司,结合实际纳入退城搬迁范围。对主城区(不含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重点污染工业公司,除必须依托城市或直接服务于城市的企业外,均应尽快启动退城搬迁;对县城和主要城镇建成区的重点污染工业公司,具备条件的要实施退城搬迁。各县(市、区)要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时间表,对逾期未完成退城搬迁的企业予以停产。支持焦化企业通过减量置换,随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而调整;鼓励焦化企业退出主城区。
◎钢铁企业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对处在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的钢铁企业,没有搬迁意愿或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逐步关停或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以减量调整为前提,推进其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或退城进园。
◎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积极地推进武安钢铁企业实质性整合,力促形成具有较强实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地方钢铁企业集团。
◎全市18家钢铁企业、23家焦化企业全方面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按照《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的通知》(邯气领办〔2018〕227号)时间节点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对钢铁行业炼铁、炼钢工序治污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对烧结机进行活性焦脱硫脱硝一体化或SCR等先进的技术改造,对焦化行业进行干熄焦、VOCs和氨气等专项治理改造。2019年4月底前,钢铁和焦化排放标准达到超低排放限值。合乎条件的焦化、钢铁企业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全市工业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7年下降15%以上。
◎加大秋冬季工业公司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钢铁、焦化、建材、铸造、砖瓦窑(矸石砖)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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